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《天津市煤炭堆存、装卸进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(试行)》,概况如下:
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发布《天津市煤炭堆存、装卸进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(试行)》的公告
为贯彻落实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施行法令》有关要求,进一步清晰煤炭堆存、装卸进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办法,我局拟定了《天津市煤炭堆存、装卸进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(试行)》,并开发了相应的简易核算东西。本办法与核算东西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煤炭堆存、装卸进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,其它散体物料可参照履行,现予发布。
附件:1.《天津市煤炭堆存、装卸进程大气应税污染物排放量核算办法(试行)》